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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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
京管泰富优势企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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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京管泰富优势混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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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
007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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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3年11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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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名称 |
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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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名称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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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京管泰富优势企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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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25年11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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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1次分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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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京管泰富优势混合A |
京管泰富优势混合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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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7303 |
0073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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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
1.3220 |
1.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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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60,274,941.84 |
710,405.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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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3000 |
0.3000 |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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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登记日 |
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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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日 |
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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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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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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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5年11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11月1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11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分红确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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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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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98-3299)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根据《京管泰富优势企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dbsfund.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如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98-3299)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5日